丹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发布时间:2023-05-23
2022年,市残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和理事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由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党组成员直接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全体干部全员抓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完善工作制度,使残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残联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落到实处。
二、健全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规范文件制定、修改、论证等工作,协助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备案审查等制度。2022年,起草《丹东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成立了编制领导小组,明确了起草原则、结构框架和重点任务,并呈报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了市发改委等37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3个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采纳。同时,委托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依法对规划内容提出意见建议。严格按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按规定组织公务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测答。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利用全国“爱耳日”、世界自闭症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通过公共场所大屏幕、公交车站牌等媒介播放宣传口号、宣传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规范及时使用资金、优化救助经办流程、规范管理数据库的“四步走”方式,提升儿童康复救助力度。为173名14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263人次的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其中康复训练186人,手术补贴17人,人工耳蜗和助听器、矫形器等辅具补贴27人,贫困残疾儿童生活补助43人。
五、健全保障机制,民生权益得到保障
(一)推进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22年,将推进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残疾人证管理,精准核定保险对象,推进工作实施。2022年,投入财政资金63万余元,为全市2.1万余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让广大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推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服务保障工作。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核查工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核查,共计筛查129名符合条件尚未申领补贴残疾人,帮助符合条件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推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现应享尽享。
(三)推进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采取“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坚持“一户一策、一家一设计”原则,为残疾人家庭量身定制“个性化和人性化”改造服务方案。全年,共计投入中央、省市资金97万元,市财政配套34万元,为全市57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促使残疾人实现“行得通、出得去、能如厕、能做饭、能洗澡”的居家生活目标,更加便利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成果。
(四)推进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改造工作。全年拨付“阳光家园”托养资金58.2万元。开展“以奖代补”居家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重度贫困精神、智力残疾人,奖励居家照料残疾人亲属,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照料和养护托管的问题。补贴集中托养残疾人机构4家。支持社会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市公益助残协会承接市区内35户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兴办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托养成年智障及重度肢体残疾人11名。
(五)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2022年,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58人。为20名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教育训练和生活费用补助6万元。为全市200名义务教育阶段困难残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费用补助20万元。为5名残疾高考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条件。为73名在本年度考入大中专院校残疾人学生及父母双残(单亲残)家庭子女发放助学补助款16.7万元。全市18名残疾考生考上大学。
(六)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残保金137.9万元支持我市残疾人就业,实现新增就业709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280人,农村新增就业429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1016人次。实名制就业信息录入33216条,就业状况录入率达到98.77%。实名制登记已就业人员18641条,占实名制就业信息录入总数的56.12%。对60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一对一跟踪,建档率、就业调查率均达到100%。利用网络开展电商就业创业,整合多个平台打造“电商平台+党建品牌+特色产业+”就业模式,开展电商普及培训班五期,培训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