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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

  • 发布时间:2017-12-18

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发现挖掘我市残疾人工作中优秀典型,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人社[2017]150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研究决定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十二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公示如下:

先进单位:3个

1、丹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事迹简介:"十二五"期间,丹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要求,全面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任务,残疾人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普遍增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2、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迹简介:丹东市人社局狠抓政策落实和优质服务,采取4项举措强化残疾人群体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1、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对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近提供政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2、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截止目前为止,我市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残疾人就业105人。3、每年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取得的名次分别给予高级和中级工的职业资格。4、为持有国家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由政府为其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代缴。

3、东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事迹简介:"十二五"期间,东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将其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共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2000多万元。残疾人组织机构体系健全,全市乡镇、村(社区)建立残疾人组织,选齐配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市、乡、村三级服务管理网络,社区康复达标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通过省残联检查验收。成立东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80万,筹划建设东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先进个人:6人

1、刘永乐

事迹简介:刘永乐,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大学学历,肢体二级残疾,1990年8月到丹东市残联工作,现任丹东市残联副理事长。作为一名老残联人,他以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干练果断的办事风格,带领丹东市残联干部职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求实创新,乐于奉献,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加快发展,为丹东市残疾人工作跨越式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2、辛丰华

事迹简介:辛丰华,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10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残联任理事长职务,她认真贯彻落实党对残疾人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得元宝区各项考核和竞赛成绩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3、张启东

事迹简介:张启东,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肢体残疾,系省肢协副主席、市残联副主席、市肢协主席。尽管身兼数职,工作繁重,可是张启东一直把 "市肢协主席"这一职务视为最神圣的使命。协会的各项工作开展的丰富多彩,扎扎实实,他建立市肢协农村实用技术示范基地,培训残疾人上千人;带领协会率先开展了"手拉手,共活跃"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活跃氛围;举办了三届残疾人书画摄影作品展,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从而实现了"三个活跃",协会成了真正的"残疾人之家"。

4、李岳山

事迹简介:李岳山,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丹东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多年来,他认真履行扶残助残义务,积极落实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把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资金保障作为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多方筹措资金,竭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为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5、王胜

事迹简介:王胜,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丹东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副局长。作为丹东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领导者,他原则当先、大局着眼、细处着手,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服务,实现了地税机关与残联部门之间的精诚合作,丹东市残疾人保障金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得到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王胜同志始终坚持税费统管、税费同征的基本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尽职尽责,开拓进取,引领广大干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体现出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热情,又带出了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为丹东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6、葛桂云

事迹简介:葛桂云,女,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肢体残疾。从事社区专职委员工作五年后,于2016年调至花园街道,继续担任专职委员。工作中,虽然自身的残疾带来诸多不便,但是她仍坚持入户走访,掌握残疾人第一手资料,上报的数据准确详实,作为残疾人工作者的葛桂云能从残疾人的角度考虑,急残疾人之所急,想残疾人之所想,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做残疾人的贴心人,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推荐对象不符合表彰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至市残联办公室。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经街57号

举报电话:0415-3792212

联系人:田旭升

丹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