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 发布时间:2017-11-29
1、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向村(社区)专职委员提出申请。
2、村(社区)专职委员初审后,报乡(镇)街道残联复审。
3、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
4、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后,报市残疾人康复暨辅助器具中心审核。
5、市残疾人康复暨辅助器具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安排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配辅助器具。
6、适配后,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安排专职委员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使用训练并进行配置效果评估。
7、辅助器具适配使用后,就学就业项目要求100%回访,其他项目按20%-30%比例进行电话或入户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