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丹东市残疾人基本状况

  • 发布时间:2017-07-07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全市共有残疾人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5.42%。其中,肢体残疾约5.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1.54%、听力残疾约1.9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4.61%、言语残疾约0.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31%、视力残疾约1.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2.31%、智力残疾约0.9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92%、精神残疾约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9.23%、多重残疾约1.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3.08%。城镇约有残疾人4.86万人,农村约有残疾人8.14万人。

2004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2005年8月5日,凤城市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残疾人抽样调查县(市)。具体为凤城市草河街道办事处(平安村、黄岭村)、赛马镇(温洞村、赛马村)、东汤镇(民生村、咸家村)和蓝旗镇(镶白旗村、甲云村)4个乡镇的8个村。2006年4月1日零时起,凤城市开始参加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旨在更加全面、翔实地了解自1987年第一次全国抽样调查20年后,残疾人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此,丹东市和凤城市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残联、民政、卫生、统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宣传发动、调查准备、现场调查、数据汇总、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的主要步骤要求,经过数十名调查员、医生、陪调员的辛勤努力工作,年底前,圆满完成了抽样调查任务。凤城市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先进县”。

  凤城市共调查了8个调查小区,916户、3269人,入户见面2602人、占调查总人数的79.59%。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筛查方法》,7岁以上残疾人筛出率为17.55%(7岁以上筛查疑似残疾人为574人),疑似残疾人检查率达到了99.69%。

  经过8名医生耐心细致地检查,逐项进行询问,共评定了201人(其中7岁以上196人、0-6岁儿童5人)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被确定为定性残疾人,定性残疾人比例为6.14%,其中视力残疾19人、听力残疾19人、言语残疾5人、肢体残疾104人、智力残疾20人、精神残疾16人、多重残疾18人;其中:65岁以上定性残疾人为78人,男38人,女40人。

  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凤城市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36130人。按照凤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末全市人口数,推算出本次调查时点的凤城市总人口为588452人,据此得出2006年4月1日凤城市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为6.1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3415人,占9.45%;听力残疾3414人,占9.45%;言语残疾899人,占2.48%;肢体残疾18695人,占51.74%;智力残疾3596人,占9.95%;精神残疾2876人,占7.96%;多重残疾3235人,占8.95%。

  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凤城市残疾人口总量由原来的22232人增加为36130人,残疾人比例由原来为4.12%上升为6.14%),提高了2个百分点。

影响这一变化的因素是:人口老龄化加剧;两次调查人口增长与结构变动、社会与环境变化、残疾标准修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