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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3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06-22

  

  张启东、冀艳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现状

  2017年4月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全面启动,2018年7月,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丹东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十三五”期间,为我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35000余人次,每年服务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2019年2月,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0-7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两年来,共分配下拨中央、省儿童康复经费907.5万元,为全市200余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孤独症训练、脑瘫训练、人工耳蜗手术等康复救助。

  充分发挥社区康复网络作用,五年来,共拨付省康复资金29.9万元,对1200余名肢体残疾人,350余名7-17岁残疾儿童包括聋儿、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就近就便地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实施专业康复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组织我市300余名各级康复指导员参加省级培训。

  做好以农村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为重点的医疗救治工作。“十三五”以来,对全市1800余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药品,药品价值总额100.5万元。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无障碍自然运行长效机制。对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及时下拨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资金11万元,补贴全市1100余名已进行复明手术的患者。

  优化辅助器具人才资源配置。五年来,市残联编写《辅助器具工作应知应会手册》、《乡(镇)街及残疾人专职委员评估适配手册》、《辅具工作文件汇编及工作要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宣传手册》,发至所有基层辅具工作者。“十三五”以来,完成辅具适配服务13300余人次,完成假肢、矫形器安装服务500余人次。

  1. 各协办单位意见

  针对两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协办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分别形成了协办意见(详情附后):

  卫健委:我市现有7家康复专科医院,28家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全市可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相关床位近1000张。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残疾人纳入重点签约人群;依托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提高康复医疗专业培训和提高康复医学质量。

  发改委:将“完善帮扶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内容纳入《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做好残疾人康复项目储备谋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优化审批程序,积极争取残疾人康复项目建设资金。

  民政局:全市2019年确定了5个精神障碍试点社区,对社区康复服务做出了探索。下一步,将增加更多的社区康复项目,例如:生活技能训练、文教体能、日托照料等,在社区康复的稳定器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便利和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医保局:在2020年1月和7月先后确定市人民医院和振安区医院为康复试点医院。按照《辽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中包含的康复治疗相关诊疗项目,凡符合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发生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将给与支付。现在全市已有8个康复治疗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市本级5家,三县(市)各一家。

  财政局:及时足额核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补助资金、辅助器具适配资金、精神类残疾人服药补贴、视力残疾人康复资金、残疾人社区康复补助资金、康复托养机构服务补助等各项残疾人康复资金。将在保障残疾人康复事业资金的同时,督促县区财政及时安排核拨康复专项资金。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脱氧事业的投入。

  人社局:我市现有三家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健康管理师等培训专业,每年康复治疗师(士)资格考试一次。今后将会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康复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通过注重培训和实际应用和实践效果,完成其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等培训体系。

  1. 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各协办单位意见,经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1. 促进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预防

  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加强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与利用等纳入国家和省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预防意识。

  1. 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逐步扩大康复服务范围,提高康复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家庭康复服务制度。完善全面康复业务布局,充实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服务功能。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康复人才。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完善“家庭、社区、机构和残疾预防”康复服务网,探索推广“互联网康复远程服务”。重点对重度残疾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救助,支持残疾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提升抗御挫折能力。

  1. 加快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适配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动各级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建设,开展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推广社区开展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

  感谢你们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希望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丹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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