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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阳光温暖百姓

  • 发布时间:2008-12-08

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笑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他们看病心里有了底;集体困难企业的退休职工也笑了,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后顾之忧解除了……2008年,我市为集体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居民普上医疗保险,惠及近20万市民,让老百姓备感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为困难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张师傅每当生病住院或在药店买药时,希望自己也能享有医保待遇的感觉尤为强烈。最初听到集体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也将有医保的消息时,张师傅还不敢相信。“我为医疗费的事找企业好几年了,但单位效益不好,根本拿不出钱。现在我终于有医保了。”
  数年来,我市一些集体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所在企业的职工长期放假甚至下岗,尽管这些企业仍能坚持为放假在家的职工购买基本的养老保险,但却无力再为他们缴纳医疗保险,更谈不上为退休职工上医保了。为了解决这一群体对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集体所有制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参保资金由财政补助、医保结余基金和个人自筹三方共同承担。这一“阳光政策”也使我市5万余困难集体企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享受医保有了“盼头”。截至目前,仅市本级就有2.4万多名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参保。
  “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了”,这对于城镇非从业人员来说无不又是一个好消息。李先生是一名残疾人,几个月前被诊断为食道癌,花了几万元医疗费的他总算捡回了一条命,“如果是以前,就我家的经济条件,这个病根本就没钱治。感谢城镇居民医保的好政策,前些天我已经拿到报销的近3万元医药费了。”65岁的刘大娘也高兴地说:“低保让咱吃饭不愁了,现在我和老伴又全加入了医保,今后有个病也不用愁了,这真是政府给我们办的大好事!”
  在市医保中心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重点推进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惠及百姓的工作,经过大力宣传,市民对缴费标准低、政府给补助、大病有保障、看病较方便的新政知晓率极高,参保热情高涨,全市此项工作推进迅速,已有15.2万人顺利实现了参保。目前,已受理首批参保学生住院350人次,报销医疗费用50万元。
  至此,我市已构筑起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安全屏障,医疗保险覆盖面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逐步扩大到了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职工、自谋职业者、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等社会群体。 

来源:信息中心   任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