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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成功举办辽宁省专门协会主席暨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 发布时间:2017-12-08

图为培训班现场

图为培训现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专门协会主席和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专门协会转型升级,激发助残社会组织活力,形成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合力,2017124日至6日,省残联在沈阳格林大饭店成功举办辽宁省专门协会主席暨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省专门协会主席、各市残联负责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同志、市专门协会主席和部分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优秀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残联副理事长于长源在开班式上讲话,全面总结了我省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对新形势下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全面梳理,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前瞻性设计和新的规划部署。 

  此次培训班省财政厅综合法规处史虹副处长、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处赵适良处长、东北大学文法学院陈德权副教授分别就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登记确认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政策解读、残疾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模式设计与挑战进行了专题授课。三位老师站在不同角度,全面阐述了助残社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方向和前景,系统介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愿景规划、顶层设计,改革意见,针对助残社会组织如何依法注册、提高能力、加强党建,苦练内功,发展进步,取得政府信任和社会认可,为残疾人服好务,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和解读。 

   省残联首次举办此类培训班,学员们倍加珍惜培训机会,学习得非常认真、如饥似渴,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观念新颖,内容充实,案例生动,讲解清晰。课后交流与答疑环节学员们主动提问,和老师有效互动,交流了经验,分享了体会,大家觉得培训非常有意义,深受启发,大有所获,为今后工作打开了思路,指出了方向。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