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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23
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填补了残疾人专项保险的盲区,为残疾人增加一道专项保险屏障,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一、参保适用范围
按照“自愿参加、救助贫困、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持证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分为以下二类:
1、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残疾人全员免费参保,由村(社区)统一提供名单参保。
2、非低保户残疾人可以自愿参保(每人每年30元),自愿参保的残疾人到村(社区)向残疾人专职委员申请统一办理。
二、参保时限
参保期限为1年,每年3月底前由残联部门与丹东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当年参保合同,4月1日正式生效。
三、理赔额度
意外死亡、伤残最高赔付25000元,意外门诊及意外住院最高赔付5000元。报案电话:95519或216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