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丹东市残疾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26
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解决了残疾人专项保险的盲区,为残疾人增加一道专项保险屏障,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为贯彻落实“免费为全市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务,特通知如下:
一.参保适用范围
按照“自愿参加、救助贫困、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执证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分为以下二类:
1.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残疾人全员免费参保,由村(社区)统一提供名单参保。
2.其他残疾人自愿参保(每人每年30元),自愿参保的残疾人到村(社区)向残疾人专职委员申请办理。
二.参保时限
参保期限为1年,每年3月底前由残联部门与丹东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当年参保合同,4月1日正式生效。
丹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