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6〕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章) 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