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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7-12


温秋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县(市)区残联与所属地住建部门及扶贫办核实,2018年丹东市共有残疾人建档立卡D级危房户211户,其中宽甸县199户,凤城市10户,高新区安民镇2户。

二、现行标准

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要求,“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2018年,市扶贫办对D集危房改造,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具体措施

为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市残联已就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向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

1.建议全地区211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D级危房改造2018年度全部完成。

2.资金补贴渠道

在普惠制的基础上,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特殊照顾支持,具体采取上级补一点(每户3万元),政府拿一点(建议对贫困建档立卡残疾人危房户家庭市财政补贴1万元),残保金支持一点(标准额度附后),帮扶单位帮一点,个人自主筹一点解决。

3、残保金补贴建议

1)、以家庭成员中残疾人人数为基数给予补贴。家庭成员中含1人残疾人户补贴1万元(188户);2人残疾人户补贴2万元(22户);3人残疾人户(1户)补贴3万元。

   上述建议已提交政府,等待指示,统一解决。